近日,笔者从“日照交警”微信公众号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文明交通素养,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树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从6月中旬起,我市交警部门持续推进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遵章行驶为重点的整治行动。 据了解,公安部去年就下发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去年以来,我市公安交警积极落实公安部通知要求,结合交通安全“七进”等工作,积极开展“一盔一带”守护行动,加强宣传和纠治力度,对“一盔一带”的推广和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众所周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为其结构特殊,发生事故时,在惯性及外力作用下,车身很难保持平衡,骑乘人员极易被碰撞甚至甩出,而头部往往会先着地(物),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安全头盔相当于头部的防护罩,能有效吸收冲击力,降低头部受到伤害的程度。图片 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而如果佩戴安全头盔,伤亡率则会大大降低。有关研究数据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安全至上,生命至上。为确保安全出行、出行安全,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查严治力度,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乱穿马路、逆行、越线停车、未悬挂号牌、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登记在册,根据违法行为和违法程度进行不同形式的处理、处罚。同时,联合企业及文明交通志愿者,通过固定和流动发放的形式将“爱心头盔”发放工作向村居、企事业单位、学校推进,并在日常严查治理工作中重点宣传讲解“一盔一带”的重要性。目前全市已发放《致全市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封信》等宣传材料10万余份,发放“爱心头盔”30000余顶。 从“头”开始、幸“盔”有你。“头”顶之事就是“头”等大事,不可小觑。对此,公安交警部门以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配合协作,积极做好“一盔一带”使用和宣传普及工作,佩戴安全头盔、杜绝危险驾驶、倡导文明礼让、自觉遵守交规。戴不戴头盔,关系到个人安全,牵涉到家庭美满。戴上安全头盔,是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孰轻孰重一定掂量好。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安全驾驶守护幸福。让我们随时戴好头盔这一安全“防护罩”,系好安全带这一“生命带”,做到文明骑行、遵章驾乘,积极推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西湖人家) (图片源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