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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诚日照人丨曹阳:以爱之名 护花成长
发表时间:2024-03-29         来源:日照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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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我一直在思考与孩子更加健康和积极的相处之道;作为一名从事未成年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我一直在探索如何更好地嵌入和契合两种身份,以业之责,帮助千万家长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以爱之名,帮助孩子们负责而无憾地度过他们的未成年时光。”日照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曹阳把母爱融入工作中,全力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作为一名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再犯罪、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不受非法侵害等方面,曹阳始终不遗余力地探索着、实践着、努力着。

  2017年,曹阳参与指导建成了五莲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由“日照模式”升级为“全国样板”。截至目前,基地已为6万余名中小学生提供法治教育,先后获评“山东省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山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打造法治教育基地的做法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事例。

  曹阳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以一颗慈母之心,在法律的框架内努力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参与指导东港区检察院“青春护航”法治宣讲团建设,打造“东检心禾”未检工作品牌;指导莒县检察院针对留守儿童、被害儿童、罪错儿童关爱救助、帮教等工作形成了“检晖·芳华”品牌,打造儿童安全自护、青春期防性侵教育涉“两卡”违法犯罪等主题法治教育课程;指导五莲县检察院“向阳”而生、未爱护航品牌,推出的《向校园欺凌说“NO”》课程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法治教育课程。

  “我还利用暑期、开学季节点,服务进社区、进学校等,为中小学生、家长、学校教师等进行法治宣讲,为全市法治宣讲团成员共开展法治宣讲30余场次。”2018年以来,曹阳指导全市检察系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宣传活动210场次,涉及中小学生、家长、教师共13.5万余人,对138名被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

  (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杨辉)

责任编辑:张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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